满足GB50325-2020标准的VOC环境测试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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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VOC环境测试舱、甲醛释放量试验舱
满足标准:GB50325-2020标准、GB/T18204.2中AHMT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一、VOC环境测试舱测试方法介绍:
1环境测试舱法测试人造木板及其制品、黏合术结构材料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时,在测试的第2d开始每天取样2次,每次间隔应超过3h.如果达到稳定状态可停止取样:当*后4次测定的甲醛浓度的平均值与*大值或*小值之间的偏差低于5或低于0. 005mg/m'时,认为达到稳定状态;若一直未达到稳定状态,以第28d的测试结果作为测定值;
2环境测试舱法测试地毯、地毯衬垫、壁布、帷幕的游离甲醛或voC释放量.样品在试验条件下,在环境测试舱内持续放置时间应为24h。
3环境测试舱内 的气体取样分析时,应将气体抽样系统与环境测试舱的气体出口相连后再进行采样。
4材料中游离甲醛释放量测定的采样体积应为5L~20L, 采样流速不应大于进入舱内的气体流速,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中AHMT分光光度法的规定,同时应扣除环境测试舱的本底值。B.0.7材料中VOC释放量测定的采样体积应为5L~10L,采样流速不应大于进人舱内的气体流速,测试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同时应扣除环境测试舱的本底值。
二、东莞市环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