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立方米汽车整车VOC测试舱技术要求
【东莞市环仪仪器科技有公司】
产品名称:汽车整车VOC测试舱、汽车内饰件VOC测试舱(采样袋法)、高温醛酮测试舱
标准: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的采样测试方法VDA278
一、袋子法检测气车内饰件高温醛酮测试舱
内尺寸: 24立方米, 4米(宽) *2米(高)*3米(深)
温度范围: 10度-90度.
二、整车环境试验舱
1依据的国家标准: 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酚醛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中国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稿, 2008年3月1日实行)。
适用车型:轿车\ SUV车型的整车试验。
2.轿车外形尺寸:
*大尺寸( 1个车型长x宽x高) : 4860x1852x1685 ( mm) , 整备质量: 1762kg ;
次大尺寸( 1个车型长x宽x高) : 4755x1795x1440(mm) , 整备质量: 1458kg ;
车型*多的尺寸( 4个车型长x宽x高) : 4600~ 4690x 1780 ~ 1785x 1435~ 1465 ( mm),
整备质量: 1325~1470(kg).
三、使用环境和条件:受检车辆所在的采样环境应满足下列条件:
环境温度: 25°C±1.0°C ;
环境相对湿度: 50%±10% ;
环境气流速度:≤0.3m/s ;
环境污染物背杲浓度值:甲苯≤0.02mg/m3、 甲醛≤0.02mg/m3.
试验条件:采样环境舱适用于车辆静止状态下,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酚醛类物质的采样和测量。
四、生产厂商:东莞市环仪仪器
五、高低温环境测试仓规范性标准的规定:
技术要求:
①采样环境舱至少在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0.5m的空间范围内能够满足本要求规定的采样环境条件要求,并在整个采样过程中保持。
②采样环境舱具有完整的围护结构,舱体内表面为低释放、低渗透、低吸附的材料,舱内避免放置挥发出影响环境污染物背景浓度值的材料、设施等。舱内空间足够容纳受检车辆,方便人员对受检车辆的测试、采样工作。
③采样环境舱宜采取技术措施降低气流对受检车辆车厢内外空气交换的影响。
④主体舱室设主门和辅门,主门能够保证受检车辆能够正常出入,整个采样过程中不可开启;辅门供人员安全出入。在整个采样过程中,辅i ]开启时能够保证至少在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0.5m的空间范围内满足本技术要求规定的采样环境条件要求。
⑤空调系统在259C时的控制精度≤±0.1°C ;在相对湿度50%时的控制精度≤±10%。舱内设不少于2个温、湿度监测点,其中至少有1个监测点位于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0.5m的空间范围内。
⑥采样环境舱宜采用在线监测设施对舱内空气中本技术要求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连续监测。在线监测设施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环境污染物监测仪器可采用在线质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等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组分实施监测。监测点位置应在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0.5m的空间范围内,高度与车内采样点位置相当。
构成:
1.采样环境舱-般由主体舱室、 空调系统等构成。
2.采样环境舱生产厂家应提供能够满足上述技术要求优质产品的价格和需要用户配备的厂房环境条件。